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是朝阳市人民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同时加挂朝阳市体育局和朝阳市文物局的牌子。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及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相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行业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 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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