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门户网站。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建于1984年6月(简称潍坊市文联),是中共潍坊市委领导的,由潍坊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潍坊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主要职责
(一)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志愿服务、文艺理论和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
(二)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三)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有关部门、高等院校、企业界和传媒界密切合作,发展我市文化艺术事业。
(四)潍坊市文联积极反映团体会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根据文艺特点规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拓展工作职能。通过规范行为、业务培训、成果评价、职称评审、资质论证等,依法开展行业管理、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
(六)积极推进文艺志愿者组织和文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文艺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惠民活动。
(七)加强同各地文联的联系;加强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
(八)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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