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门户网站。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苏州市文联),成立于1951年8月,是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委员会领导的、由苏州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县级市(区)文联和产(行)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力量。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推优、成果展示、志愿服务、文艺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
(二)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根据政府和社会需要,提供文艺服务和文艺产品。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三)积极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引导文艺工作者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倡导德艺双馨,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文艺工作者。
(四)推进文艺创新,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精品生产。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命名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不断壮大文艺人才队伍。发掘优势资源,打造文艺品牌,提升苏州文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通过各团体会员加强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加强同各省市文联的交往,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加强友好往来,扩大苏州文化对外影响,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
(七)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艺体制改革。发挥自身在组织、人才和资源上的优势,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服务。
(八)根据文学艺术特点,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拓展工作职能。通过规范行为、业务培训、成果评价、职称评审、资质论证等,依法开展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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