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湖北省孝感市文化路特1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版块。
机构职能: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管理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五)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六)管理文艺事业,鼓励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开展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抓好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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